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和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,在2014 年發表的《香港離婚現象之研究》中,根據一千二百宗家事法庭的案件,探討了香港離婚人口的結構、離婚風險及離婚家庭的需要等。

由研究推算出,香港離婚夫婦的平均婚齡介乎11.5年至12.7 年;無子女的夫婦的平均婚齡為7 年、育有一至兩名子女的夫婦,平均婚齡為14.3 年、育有三名或以上子女的夫婦,平均婚齡則為22.2 年。
透過分析四十一宗訪談個案及兩個焦點小組,綜合所得的離婚原因包括有:夫妻溝通出現問題,夫妻間的年齡差距大,結婚前所建立的感情基礎未穩固,及初為父母的適應困難,也會導致婚姻的不平衡及衍生衝突,最終導致離婚。
另根據香港統計處最新報告,香港離婚的數目持續上升。2013 年離婚案件的數量約為1991 年的四倍,由 6,295 宗大幅上升至 22,271 宗。也有報導稱,2012 年香港離婚率已躋身全球十大,排行世界第九名。破碎家庭的個案數目與日俱增,是不爭的事實,但夫妻雙方如能齊心面對,在愛與盼望中調整同行,挽救的不單是一對夫妻一個家庭,更是一個世代。